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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文章来源:dede58.com 发布时间:2020-04-16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过渡期为两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在此,染整百科小编与大家一起学习下这个新标准。
新标准GB 31701-2015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布艺毛绒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定义解读: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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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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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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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同时符合GB 18401和GB 317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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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婴幼儿用品”(例如:GB 31701 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应符合GB18401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以及以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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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所用纤维填充物应符合GB 18401 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T 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的要求。
1、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表:
2、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3、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下表:
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2、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3、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PS:该标准中没有对荧光增白剂的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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